中心概况 石柱县行政服务中心是县委县政府为优化县域发展环境,改革行政审批制度,转变政府工作职能,提高行政办事效率,改进机关工作作风,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捷、优质、高效的公共服务而设立的一个综合性服务机构。2002年5月30日成立石柱县政务服务中心,2007年9月更名为石柱县行政服务中心。行政服务中心地处石柱县城城南桥头场,大厅面积1600平方米。目前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有县发改委、交委、农委、城乡建委、规划局、公安局、劳务局、国土房管局、环保局、市政局、文广新局、林业局、安监局、卫生局、水务局、畜牧局、气象局、质监局、司法局、消防大队、工商局、人防办、采购中心和交易中心等24个单位,办理行政审批项目254项(其中收费服务项目21项)。中心下设办公室、投诉督查科、审批服务科三个科室,中心管理办公室及窗口工作人员共40人。 主要职责 县行政服务中心是县政府办公室下属的正科级事业机构 ,代表县政府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。负责制定政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负责对进入政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审核确定、调整变更,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协调、督查;负责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;负责制定并联审批、集中年检、全程代办等机制并组织实施;负责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办件中的违规、违纪投诉案件。 行政服务中心是集信息与咨询、审批与收费、管理与协调、投诉与监察等为一体的县级综合服务体系。负责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、经营性等项目需报经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审批、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、证、照;对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审批项目提供咨询、实行代办等全程服务,并对有投资意向者实行跟踪服务;受理各类投资政策、税收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等业务的咨询、释疑;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。 运行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以“依法行政,廉洁高效”为服务宗旨,以“宁愿自己麻烦十次,不让群众麻烦一次”为服务理念,以“首问负责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”三项制度为抓手,按照“一个窗口受理,一条龙服务,一站式办结,一次性收费”的运行机制,实行行政审批与信息网络技术的有机结合,通过建立政务中心管理平台,对窗口单位的审批流程和服务质量进行实时管理与监督。行政服务中心严格实行服务项目、服务范围、法律依据、申报材料、办事程序、承诺时限、服务内容、收费标准、办件人员及窗口电话等“十公开”,并根据审批事项的不同,把审批事项分成即办件、承诺件、联办件、报批件、补办件进行分类管理和采取直接办理、承诺办理、联合办理、负责办理和明确答复的“五制”办理制度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凡需向县级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的,均可到上述部门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进行申办。并对有投资意向者实行跟踪服务;受理各类投资政策、税收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等业务的咨询、释疑;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。 服务设施 大厅内各服务窗口设置有便民告知单、服务承诺书、电子评价器,大厅设置有咨询服务台、群众阅文台、电子触摸屏、休息椅、饮水机、复印室,尽最大可能提供便民服务。大厅内还设立有投诉举报箱,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。投诉举报电话:023—73327123 023—73327102